井田制的實質是一種以國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。西周時期,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,把土地分隔成方塊,形狀像“井”字,因此稱做“井田”。井田屬周王所有,分配給庶民使用。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,還要交一定的貢賦。領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,周邊為私田,中間為公田。
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,出現于商朝,到西周時已發展很成熟。到春秋時期,由于鐵制農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諸多原因井田制逐漸瓦解。
所以嚴格意義上講,中國古代并無嚴格意義上的奴隸社會,也沒有原始共產主義社會,而是擁有短暫的封建社會。從商鞅廢除井田制度之后,中國實行的政治制度實際上是建立在郡縣制基礎上的中央集權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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